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鸡肉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小麦粉、食用鸡油、香辛料、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粉、酵母抽提物、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二氧化硅、焦糖色(加氨生产)、焦糖色(普通法)、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柠檬黄、日落黄、食品用香精为辅料,经过直接混合或混合、制粒、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复合调味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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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30 |
颁发部门 | 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