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JX 0001 S-2016 蒲江县鹤山镇家祥腌腊制品加工厂 腌腊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腌腊肉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牛肉、猪肉、兔肉、鸡肉、鸭肉中的一种为原料,辅以食用盐、白酒、酱油、白砂糖、八角、肉桂、花椒、山奈、草果、丁香、小茴香、小豆蔻、白胡椒中的两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亚硝酸钠,经解冻或不解冻、清洗、分割、腌制、烘干、烤制烟熏、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非即食肉制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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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状态未知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