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猪肉、鲜(冻)牛肉、鲜(冻)鸡肉、鲜(冻)水产品、新鲜蔬菜或辣椒粉中的一种为基础原料,食用盐、酱腌菜、食用植物油、味精、白砂糖、豆瓣酱、酱油、食用动物油脂、酵母抽提物、新鲜蔬菜、白酒、食醋、食用淀粉、水产调味品、香辛料(罂粟除外)其中的部分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蒸煮、配料、拌料、炒制、包装等工艺生产而成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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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01-18 |
颁发部门 |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