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陈皮、话梅、柚子、佛手果、金桔、脐橙、柠檬、乌梅、红枣、杨梅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配以甘草、八角茴香、肉桂、山楂,白砂糖、食用盐、柠檬酸、甜菊糖苷、三氯蔗糖、山梨酸钾、糖精钠、甜蜜素、阿斯巴甜、天然薄荷脑、食用香精,添加(或不添加) 重瓣红玫瑰、菊花、紫苏、桔梗、罗汉果、薄荷、桑叶、枸杞子、胖大海、桑椹、姜、芡实、茶叶,经磨粉、调料、混和、制粒、烘干、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果丹类蜜饯。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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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01 |
颁发部门 |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美世嘉食品厂 | 废止日期 | 2022-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