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菌或番茄酱或酱腌菜、食用动(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白砂糖、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鲜(冻)畜、禽产品、增味剂、着色剂、酸度调节剂等,经预处理、调配、炒制、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半固态调味。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4-02 |
---|---|---|---|
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12 |
颁发部门 | 重庆丝米达食品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