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鸡精、鸡粉、食用盐、大蒜或脱水大蒜、芝麻酱、白糖、酿造食醋、辣椒油、大豆油、菜籽油、辣椒粉、香辛料、芝麻、花生碎、白酒两种或多种物料为主要原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等),经前处理、调配、搅拌、熟制(或不熟制)、灌装、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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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5-08 |
颁发部门 | 沈阳市苏家屯区天宇食品厂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