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菇、韭菜花、莲藕、腐竹、酸菜(红薯梗、雪里红)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添加植物油(大豆油或菜籽油)油炸,加入食用盐、白砂糖、大豆(粉碎)、谷氨酸钠(味精)、熟花生(粉碎)、芝麻、豆豉、虾酱、豆瓣酱、酵母提取物、辣椒粉、香辛料(姜、葱、蒜、辣椒、八角、肉桂、丁香、白芷、高良姜)、牛肉香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牛肉粉调味料中的几种,经混合、炒制、灌装、包装加工制成的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味料的即食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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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9-17 |
颁发部门 | 西峡县森林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