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CL 0001 S-2012 玛咖酒(配制酒)
本标准被Q/BCL 0001 S-2015 楚雄州百草岭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配制酒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玛咖酒(配制酒)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选用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为酒基,以玛咖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山药、覆盆子、枸杞子、黄精、大枣、肉桂等,经浸提、过滤、调配、灌装等加工工序制成的玛咖酒(配制酒)。
文件来源于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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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状态未知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