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制酒
本标准规定了配制酒的生产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和浓香型白酒为基酒,分别用黄精、枸杞、益智仁、苡仁、核桃、茯苓、蛹虫草、葛根、玉竹、麦芽、山药、大枣、甘草等药食两用的植物经浸泡、提取,加蜂蜜调制、陈酿、澄清、复蒸或不复蒸、过滤、灌装等工艺制成的配制酒。
文件来源于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
Q/YHK 0001 S-2011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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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状态未知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