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TF 0004 S-2010 食用菌酒(配制酒)
本标志规定了食用菌(配制酒)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为酒基,加入野生新鲜块菌或野生新鲜松茸、大枣等原、辅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经浸泡、调配、澄清、过滤、或不过滤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食用菌酒(配制酒)。
文件来源于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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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状态未知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